临近寒假和春节,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刷单返利类、虚假购物服务类及虚假网络游戏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据统计,这三类诈骗占大学生被骗案件的70%以上。被骗的往往是同学们的生活费、父母的血汗钱,不仅给大家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因为个人的自责、焦虑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影响学习和生活,危害极大。今天,我们利用班会课一起来拆解这些骗局套路,学习防范技巧,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一、高发类案解析
(一)刷单返利类诈骗。这类诈骗是目前最常见的诈骗类型之一。诈骗分子通过短信、网站、社交软件、短视频平台、快递、街面小广告等渠道发布“高薪兼职”广告,招募“刷单客”“点赞员”“推广员”,更有甚者通过发布“约炮招嫖”广告,引诱被骗人进群,或以免费送小家电、免费技能培训等为幌子拉人建群。入群后,让被骗人完成刷单、关注公众号、为短视频点赞、评论、刷粉丝等任务,然后迅速返还本金和小额佣金,让被骗人尝到甜头,获取被骗人的信任。同时,安排大量“托儿”在群中散布其获得高额佣金的截图,以“充值越多、抢单越多、返利越多”为诱饵继续引诱被骗人下载虚假刷单App做“进阶任务”,再以“任务未完成”“系统卡单”“操作异常”“账户被冻结”等各种理由,让被骗人不断充值。当被骗人意识到不对劲,想要提现时,就会发现已被骗且被拉黑,本金和佣金全部打了水漂。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所谓的“高佣金返利”都是陷阱。
案例:2025年12月下旬,某高校学生张某通过闲鱼和一个刷单网友联系,下载了假的“天猫”的APP,通过该平台和客服联系刷单。刚开始张某只在该平台小额刷单,对方也能将佣金返利及时返还。后张某接受了双倍返还佣金的单,对方客服称刷够3单就可以双倍返还佣金,张某随后按照对方给的任务进行刷单。第一笔刷单金额1000元,第二笔金额2000元,第三笔刷单金额5000元。刷完三笔后对方称刷单超时,让其再次刷一笔大额单,此时才发觉被骗。
(二)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这类诈骗的犯罪分子通常在电商平台、二手交易平台或者微信群、朋友圈、代购群里发布低价打折、海外代购、0元购物等广告,或者声称可以提供代抢演唱会门票、订购预售产品、论文代写、代找工作、跟踪定位等特殊服务。当被骗人与他联系后,便诱导被骗人通过微信、QQ或其他小众聊天软件添加好友进行商议,进而以私下交易可节约手续费或方便交易等为由,要求被骗人私下转账。待被骗人付款后,再以缴纳关税、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为由,诱骗被骗人继续转账汇款,事后将被骗人拉黑。
案例:某高校学生孙某打算看相声但没提前购买门票,于是在闲鱼上联系了一个票务。对方称有大麦官方内部购票渠道,让孙某添加支付宝好友,通过支付宝向孙某发送了伪造的虚假大麦网二维码让其扫描。孙某在虚假的界面里填写购票及个人信息,提交后显示出票失败,页面弹出假的中国银联在线客服,发送一个“kim”APP邀请码,让孙某在“kim”会议中语音通话并共享屏幕。随后孙某的中国银行APP里的人民币被对方换成美元,分五笔转出,共计被骗98000余元。
(三)虚假网络游戏类诈骗。对于喜欢玩游戏的同学来说,这类诈骗需要格外警惕。骗子会伪装成游戏客服、玩家在社交、游戏平台或者二手交易平台发布买卖网络游戏账号、装备、点券的广告,声称可以免费、低价出售稀有装备、高价收购账号或者代练等。等被骗人联系他们后,他们会以在其他平台交易或私下交易更便宜、更方便为由,诱导被骗人到指定平台或私下进行交易,再以操作失误、等级不够等为由,要求支付所谓的“保证金”“注册费”“解冻费”等费用引导拟转账,转账后就会被拉黑。
案例:某高校学生赵某看到网上有人找其做游戏代练,约定代练游戏账号一个段位50元,随后赵某添加其微博账号。二人在微博上交流代练事宜,之后对方以需要缴纳保证金为由让其缴纳2000元的保证金,谎称防止任务无法完成,承诺事后退还。赵某转账完成后,对方让其添加QQ号码,要求视频共享屏幕,以核实保证金转账是否完成。后又让赵某核实支付宝总资产,称其支付宝账户无法收款,又要求赵某转账2000元。对方让赵某继续共享屏幕,让赵某购买苹果卡,承诺一并退还,赵某按要求完成操作后,发现还是无法退款,赵某这才发觉被骗,被骗金额4000元。
这里给大家总结了“三不一多”原则,希望大家牢记在心。
第一不轻信:不相信“高薪兼职”“低价捡漏”“高价收号、代练”这类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遇到可疑信息,多问几个“为什么”。第二不透露: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验证码、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这些信息是我们的“安全密码”,绝不能外泄,尤其要求视频共享屏幕的,都是为获取银行账号、密码及受害人无防备下的刷脸验证。第三不转账:凡是要求私下转账、缴纳保证金、解冻金的,一律拒绝。正规交易都走官方渠道,私下转账等于把钱直接送给骗子。第四多核实:遇到可疑情况,一定要多核实。可以联系官方客服确认,也可以和辅导员、家长沟通或者直接拨打国家反诈中心电话96110咨询。
二、法治教育
(一)预防被诱骗出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去年我省多名学生被诱骗至境外电诈园区,参与电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引起网络舆论。被骗至境外不仅容易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且一旦在境外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回国后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某校学生余某,在某小众社交软件上看到有人发布广告,称高薪招聘人员去老挝“背货”(跨境运送违禁品)。在高薪诱惑下,余某按对方购买的机票前往云南,多次转换交通工具到达云南某边境线附近后,在2名带刀男子挟持下偷越国边境到达缅甸。在缅甸境内又被3名持枪武装人员押运,送至某电诈园区内。进入诈骗园区后,余某手机被没收、人身自由被限制,被强制要求学习并参与电诈犯罪活动,如未完成业务指标,还会遭受体罚等惩罚。2025年5月,余某被解救回国后,因涉嫌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各位同学在假期需提高警惕,牢记以下防范要点:一是网上高薪招聘需谨慎。只要涉及“跨境(中缅、中越、中老等边境地区)”“垫付费用”且“轻松高薪”的就业机会,一律视为就业骗局,坚决拒绝。二是前往边境地区需小心。在边境地区旅游出行时,不要前往边境线附近,特别是有人不断变换目的地,引诱被骗人前往边境线附近一律拒绝,如遇强迫出境,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报警求助。三是违法犯罪活动不参与。任何以高薪为诱饵,诱惑从事“背货”、电诈的一律拒绝,该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更有可能是境外电诈团伙诱骗出境的幌子,一旦出境既“违法”又“被害”。
(二)远离“两卡”犯罪,勿做电诈“工具人”。学生因社会经验不足、防骗能力较弱,容易被不法分子拉拢、利诱,沦为实施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人”。一旦银行卡、电话卡涉案被冻结,其他功能也可能受限,给个人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因涉案留下的记录也将长期伴随。《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等规定,非法出租、出借、买卖“两卡”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面临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法律后果、情节严重甚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2025年9月,某高校学生刘某向他人出借的4张电话卡共计拨打40条诈骗电话,刘某对他人拨打诈骗电话的情形明知且未获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在此提醒各位同学,坚决不出租、出借、出售“两卡”、身份证、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等,切勿贪图蝇头小利,以身试法,绝对不能向他人提供诈骗电话转接服务及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否则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轻则纳入个人实名惩戒,重则刑事处罚。远离“高薪兼职”、“轻松赚钱”陷阱! 任何要求提供银行卡、手机卡进行“刷单”、“跑分”、“走流水”等行为,都极有可能是为犯罪活动洗钱,请坚决拒绝!如发现买卖、出租、出借“两卡”的违法犯罪线索,要立即拨打110或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