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部门要全面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将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到岗、到人。
保卫处将于近日将相关责任书发放到各单位,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保卫处保管。请在4月30日前根据要求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保卫处。
联系人: 苏耀庭;联系电话:3173106,18895603065。
保卫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