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前8月火灾总体稳定 较大以上亡人火灾较突出

发布者:庞震  发布时间:2010-09-17  浏览次数:60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王沁林13日在公安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新闻通气会上通报,1至8月份全国火灾形势总体稳定。

据统计,1至8月份,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39.1万起,出动官兵402.8万人次,出动车辆63.4万辆次,营救遇险被困人员12.3万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193亿多元。其中,扑救火灾8.9万起,抢险救援12.1万起,社会救助9.7万起,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0.6%、20.3%和4.2%。全国共发生火灾89049起,死亡729人,受伤379人,直接财产损失10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除起数略升0.4%外,死亡人数下降3.2%、受伤人数下降10.4%、财产损失下降7.3%。

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比较突出,呈上升势头。今年前8个月,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火灾4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5%。特别是近几个月,较大、重大火灾亡人事故时有发生。7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一居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12人死亡、17人受伤;8月28日,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广场售楼处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7人受伤。

从火灾直接原因看,电气火灾排在首位,有15起,占33.3%。如沈阳“8.28”万达广场售楼处火灾和广东省阳江市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的“9.5”火灾;其次是用火不慎,有9起,占20%。如浙江省金华市造成3人死亡3人重伤的“7.20”火灾、广东省江门市造成3人死亡的“7.9”火灾。三是小孩玩火,有5起,占11.1%。如新疆乌鲁木齐市造成12人死亡17人受伤的“7.19”火灾、广西宾阳县造成4名儿童死亡的“2.23”火灾、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造成3名儿童死亡的“2.8”火灾。

从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看,一是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亡人火灾的单位均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也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致使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长期处于“空白”状态。二是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广东省东莞市造成3人死亡的“9.2”火灾,就存在车间违规留宿的问题;辽宁省沈阳市“8.28”火灾后,公安部消防局工作组在抽查万达广场高层住宅区时发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没有上岗证,不具备基本的应急处置技能,消防控制设备因故障没有投入使用,33层高的住宅大楼内绝大部分楼层室内消火栓箱未安装接口,未配水枪、水带。三是采用易燃可燃有毒材料装修装饰。乌鲁木齐“7.19”火灾现场调查发现,着火建筑楼梯间、走道和房间的墙面、顶棚均采用可燃木质材料装修,导致火势沿楼梯间、走道迅速蔓延,疏散通道被烟火封堵,楼内人员无法安全逃生;沈阳万达广场售楼处楼盘展示区的沙盘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和其它高分子材料制作,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和烟雾。监控录像显示,火灾发生后仅2分多钟浓烟就封锁了疏散通道,致使现场人员吸入有毒烟气中毒或窒息死亡。四是单位员工和群众缺乏应急处置和疏散逃生能力。新疆乌鲁木齐“7.19”火灾和辽宁沈阳“8.28”火灾均发生在下午,都被及时发现,但是,因为消防安全常识缺乏、处置不当、疏散不及时以及逃生路线选择错误等造成了惨重的人员伤亡;重庆石柱县南宾镇“8.8”火灾事后调查发现,潜入居民住宅的小偷居然用明火照明偷汽油,酿成大火,造成了4人死亡的惨剧;万达广场火灾售楼处一楼发生火灾,工作人员没有及时通知二楼人员疏散,二楼工作人员及购房群众得知火情后,没有及时逃离,有的甚至还顶着浓烟返回办公室拿取个人财物,贻误了逃生时机,教训十分惨痛。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亡人火灾绝大部分发生在城乡居民住宅。发生火灾的居民住宅不同程度存在出口数量不够、疏散通道不畅、可燃材料装修、可燃物堆积等突出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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